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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消防通用规范如何实施,住建部相关领导的解读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4.10
信息摘要:
3月23日,住建部举办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实施培训班,全国住建系统相关人员参与了培训。培训班上,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实施…

靠山屯的话:

3月23日,住建部举办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实施培训班,全国住建系统相关人员参与了培训。培训班上,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聂明学处长讲话就两部消防通用规范的实施进行了解读。现将公众号36safety文章转载如下(略有修订),供大家参考。

公众号首图

(火灾分隔线,以下为领导讲话全文)

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我是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的聂明学,受部里委托,与大家在这里做个交流。

今天利用一天的时间,将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这两项规范的主要内容向大家做个介绍 ,目的是帮助大家准确把握规范内容。做好规范的实施工作。并以推动规范实施为契机,来全面推动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借此机会,我想就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跟大家分享一些工作情况和工作体会。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2021年出台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是新时代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加快构建新型标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为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行动计划。我部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工作方案,围绕城镇功能和设施完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引领绿色生产生活,提高住宅建筑品质,推进城市综合治理、加大标准国际化工作力度等九个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出了26项具体的措施。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时,针对标准化工作,明确提出要构建新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推进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对接与融合等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是要深入领会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的目标和要求。

2014年,我部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体系研究,开启了全面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的工作; 2016年印发了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 目前,改革工作正在继续深入推进。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与国家的各项政策措施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思路。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建立和完善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规范促进科技创新、引领品质提升、推动绿色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工作目标是到2025年基本建立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标准规范的总体水平、国际影响力有较大提升,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有效支撑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发展和工程建设国际化的需要。

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适应了当前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面临的形势,是对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全方位的改革。

我们改革构建的新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工程相关产品标准, 质量、性能相关的检验、检测、鉴定等方法标准,以及相关业务设计的服务标准,如供水服务、供给服务这样共有四个板块。

要实现五个层次标准的统筹协调。

第一个层次是强制性标准,要做到守底线、保基本。

第二个层次是政府推荐性标准。 要指导服务重点工作,如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 既有建筑、体检等方面的标准。

第三个层次是地方标准。要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方面的一些特殊要求。

第四个层次是团体标准。 要实现引领科技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突出行业特点, 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引领的作用。

第五个层次是企业标准。 要实现鼓励将专利技术纳入标准,实现标准的经济价值,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三是要注意把握好全文强制性规范实施中的一些要点。

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改革强制性国家标准,逐渐用全文强制性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同时新制定其他标准不再设置强制性条文。

全文强制性规范提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一些控制性底线要求, 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顶层和核心。 其他各个层级标准必须符合全文强制性规范的规定, 对于工程建设管理来讲,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是管理的基本依据。

对于标准实施来讲,规范是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活动的基本准则。上述活动必须保证项目的功能、性能要求,但是在技术路径方面,不再强调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以采用国标、行标以外的其他的一些技术方法和措施。这一点在规范前言中进行了说明,请大家注意把握好。对工程技术人员来讲,这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松绑,赋予了行业广阔的创造空间。

对于一些常见的问题,如全文强制性规范改革实施后,推荐性标准是否必须执行? 团体标准能不能作为工程建设的标准依据?规范的前言中也作出了回答。 这就是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是 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的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 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使项目的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的水平。

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对于一般情况怎么理解?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执行?

我认为:如果有更好、更先进的技术措施,有了创新性的高水平的团标起标,我们就可以选用这些更好的技术措施,选用这些更高水平的团标企标。

我们规范总则里边还有这么一条,就是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这一规定保障了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的应用和推广。

目前,住建领域全文强制性规范编制发布工作基本完成。

下一步,我们部里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组织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 配合贯彻落实规范的全面实施。前面讲过,新制定推荐性标准,不再设置强制性条文。同时我们后边修订 推荐性标准也要取消全部强条。

后边怎么处理这些现有的强条也需要研究好。

目前我们大致考虑分几种情况:

一是在强制性规范中,基本原文纳入了, 可以直接删除或者引用后再提出比较细化的推荐性的要求。

二是强制性规范提出了原则性要求的, 可以调整为推荐性条文,作为对规范要求的技术支撑。

三是强制性规范没有纳入也没有对应要求的,如果需要保留,可以调整为推荐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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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晋消防   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消防系统设计、消防施工、消防检测、消防维护保养及安全评估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注册资金6000万元,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公司同时具备建设厅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施工劳务和模板脚手架施工资质,以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核准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和消防安全评估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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