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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施工要求有哪些?-四川国晋消防分享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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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一系列的消防施工前的进场检验后,则需要进入正式的消防安装阶段。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施工处理需要满足《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还应当符合《…

在完成一系列的消防施工前的进场检验后,则需要进入正式的消防安装阶段。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施工处理需要满足《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还应当符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钢制焊接常压容器》中的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四川国晋消防提醒大家在泡沫灭火系统与其他消防系统进行联动部分施工时,还应当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当然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施工肯定不止这些,其他详细消防安装规定与要求请见下方四川国晋消防整理分享内容!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施工-安装-700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9 施工

9.3 安装

9.3.1 泡沫灭火系统的下列施工内容,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和《钢制焊接常压容器》NB/T 47003.1的有关规定。
    1 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的制作、焊接、防腐;
    2 管道的加工、焊接、安装;
    3 管道的检验、试压、冲洗、防腐;
    4 支、吊架的焊接、安装;
    5 阀门的安装。
9.3.2 泡沫-水喷淋系统的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的有关规定。
9.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泡沫灭火系统联动部分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执行。
9.3.4 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本标准附录B表B.0.2-3~表B.0.2-6及表B.0.3进行记录。
9.3.5 泡沫消防水泵的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9.3.6 泡沫消防水泵宜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以底座水平面为基准进行找平、找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9.3.7 泡沫消防水泵与相关管道连接时,应以消防水泵的法兰端面为基准进行测量和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9.3.8 泡沫消防水泵进水管吸水口处设置滤网时,滤网架的安装应牢固;滤网应便于清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9 拖动泡沫消防水泵的柴油机排气管应采用钢管连接后通向室外,其安装位置、口径、长度、弯头的角度及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9.3.10 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储罐周围应留有满足检修需要的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且操作面不宜小于1.5m;当储罐上的控制阀距地面高度大于1.8m时,应在操作面处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储罐上应设置铭牌,并应标识泡沫液种类、型号、出厂日期和灌装日期、有效期及储量等内容,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泡沫液不得混存。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9.3.11 常压泡沫液储罐的制作、安装和防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出液口和吸液口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尺测量。
    2 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应进行盛水试验,试验压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试验前应将焊接接头的外表面清理干净,并使之干燥,试验时间不应小于1h,目测应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全部焊缝、焊接接头和连接部位,以无渗漏为合格。
    3 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内、外表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并应在盛水试验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常压泡沫液储罐应根据其形状按立式或卧式安装在支架或支座上,支架应与基础固定,安装时不得损坏其储罐上的配管和附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 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与支座接触部位的防腐,应按加强防腐层的做法施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必要时可切开防腐层检查。
9.3.12 泡沫液压力储罐安装时,支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且不应拆卸和损坏配管、附件;储罐的安全阀出口不应朝向操作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13 泡沫液储罐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14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的标注方向应与液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与管道连接处的安装应严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调试时观察检查。
9.3.15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应整体安装,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16 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进水管道上应安装压力表,且其安装位置应便于观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17 管线式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或串接在消防水带上,并应靠近储罐或防护区,其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高度不得大于1.0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9.3.18 机械泵入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整体安装在基础座架上,安装时应以底座水平面为基准进行找平、找正,安装方向应和水轮机上的箭头指示方向一致,安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替换组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2 与进水管和出液管道连接时,应以比例混合装置水轮机进、出口的法兰(沟槽)为基准进行测量和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3 应在水轮机进、出口管道上靠近水轮机进、出口的法兰(沟槽)处安装压力表,压力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19 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平管道安装时,其坡度、坡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坡度不应小于设计值,当出现U形管时应有放空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水平仪检查。
    2 立管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间距不应大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3 埋地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地管道的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埋地管道安装前应做好防腐,安装时不应损坏防腐层;
        3)埋地管道采用焊接时,焊缝部位应在试压合格后进行防腐处理;
        4)埋地管道在回填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分层夯实,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表B.0.3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19的规定。
    检查数量:干管抽查1条;支管抽查2条;分支管抽查10%,且不得少于1条;泡沫-水喷淋分支管抽查5%,且不得少于1条。
检查方法:坐标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标高用水准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水平管道平直度用水平仪、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立管垂直度用吊线和尺量检查;与其他管道成排布置间距及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外壁或绝热层间距用尺量检查。

表9.3.19

    注:L一管段有效长度;DN一管子公称直径。
    5 管道支架、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管墩的砌筑应规整,其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5%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 当管道穿过防火墙、楼板时,应安装套管。穿防火墙套管的长度不应小于防火墙的厚度,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楼板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 管道安装完毕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
        3)试验前应将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隔离;
        4)试验合格后,应按本标准附录B表B.0.2-4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min,以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8 管道试压合格后,应用清水冲洗,冲洗合格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施工,并应按本标准附录B表B.0.2-5进行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宜采用最大设计流量,流速不低于1.5m/s,以排出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9 地上管道应在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涂漆防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20 泡沫混合液管道的安装除应满足本标准第9.3.19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储罐上的泡沫混合液立管与防火堤内地上水平管道或埋地管道用金属软管连接时,不得损坏其编织网,并应在金属软管与地上水平管道的连接处设置管道支架或管墩,且管道支架或管墩不应支撑在金属软管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储罐上泡沫混合液立管下端设置的锈渣清扫口与储罐基础或地面的距离宜为0.3m~0.5m;锈渣清扫口可采用闸阀或盲板封堵,当采用闸阀时,应竖直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 外浮顶储罐梯子平台上设置的二分水器,应靠近平台栏杆安装,并宜高出平台1.0m,其接口应朝向储罐;引至防火堤外设置的相应管牙接口,应面向道路或朝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 连接泡沫产生装置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压力表接口宜靠近防火堤外侧,并应竖直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 泡沫产生装置入口处的管道应用管卡固定在支架上,其出口管道在储罐上的开口位置和尺寸应满足设计及产品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6 泡沫混合液主管道上留出的流量检测仪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试验检测口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21 液下喷射泡沫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第9.3.19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下喷射泡沫喷射管的长度和泡沫喷射口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液下喷射1个喷射口设在储罐中心时,其泡沫喷射管应固定在支架上;当液下喷射设有2个及以上喷射口,并沿罐周均匀设置时,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10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的安装数量。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 半固定式系统的泡沫管道,在防火堤外设置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快装接口应水平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液下喷射泡沫管道上的防油品渗漏设施宜安装在止回阀出口或泡沫喷射口处;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且不应损坏密封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22 泡沫液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第9.3.19条的规定外,其冲洗及放空管道应设置在泡沫液管道的最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23 泡沫-水喷淋管道的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第9.3.19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水喷淋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0.5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2 泡沫-水喷淋分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泡沫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支架、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且支架、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当喷头的设置高度大于10m时,支架、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2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5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9.3.24 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混合液管道采用的阀门应按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查。
    2 具有遥控、自动控制功能的阀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置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时,应按相关标准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观察检查。
    3 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管道进储罐处设置的钢质明杆闸阀和止回阀应水平安装,其止回阀上标注的方向应与泡沫的流动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进口端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压力表、管道过滤器、控制阀宜安装在水平支管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的自动排气阀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立式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 连接泡沫产生装置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控制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阀应安装在防火堤外压力表接口的外侧,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2)泡沫混合液管道设置在地上时,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1m~1.5m;
        3)当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地区采用铸铁控制阀时,若管道设置在地上,铸铁控制阀应安装在立管上;若管道埋地或地沟内设置,铸铁控制阀应安装在阀门井内或地沟内,并应采取防冻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7 当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同时又具备半固定系统功能时,应在防火堤外泡沫混合液管道上安装带控制阀和带闷盖的管牙接口,并应符合本条第6款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 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设置的控制阀,其安装高度宜为1.1m~1.5m,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当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大于1.8m时,应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 泡沫消防水泵的出液管上设置的带控制阀的回流管,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阀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6m~1.2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10 管道上的放空阀应安装在最低处,埋地管道的放空阀阀井应有排水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25 泡沫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设置泡沫消火栓的规格、型号、数量、位置、安装方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区的数量。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 泡沫消火栓应垂直安装。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吊线和尺量检查。
    3 泡沫消火栓的大口径出液口应朝向消防车道。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室内泡沫消火栓的栓口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泡沫消火栓的墙面成90°,栓口离地面或操作基面的高度宜为1.1m,允许偏差为±20mm,坐标的允许偏差为2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26 公路隧道泡沫消火栓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消火栓箱应垂直安装,且应固定牢固;当安装在轻质隔墙上时应有加固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 消火栓栓口应朝外,且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宜为1.1m,允许偏差宜为±2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3.27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安装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控制阀、压力泄放阀,最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2 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系统试压、冲洗记录表,观察检查。
    3 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4 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28 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在泡沫比例混合器与管网之间的供水干管上,应安装由控制阀、供水压力和流量检测仪表及排水管道组成的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其过水能力应与系统设计的过水能力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29 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开启阀门,以小于一个喷头的流量放水。
9.3.30 干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底水,并使其处于伺应状态。
    2 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3 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 加速器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 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 应在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及加速器上安装压力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 管网充气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31 雨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
    2 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的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进行。
    3 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观测和操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 雨淋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和开启阀门检查。
    5 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32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应根据产生器类型安装,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用于外浮顶储罐时,立式泡沫产生器的吸气口应位于罐壁顶之下,横式泡沫产生器应安装于罐壁顶之下,且横式泡沫产生器出口应有不小于1m的直管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液下喷射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进口侧设置的压力表接口应竖直安装;其出口侧设置的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的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地区,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上的控制阀应选用钢质阀门。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的安装数量。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4 液上喷射泡沫产生器或泡沫导流罩沿罐周均匀布置时,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100mm。
    检查数量:按间距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的数量。
    检查方法: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5 外浮顶储罐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储罐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6 泡沫堰板的最低部位设置排水孔的数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沿泡沫堰板周长均布,其间距偏差不宜大于20mm。
    检查数量:按排水孔总数的5%抽查,且不得少于4个孔。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7 单、双盘式内浮顶储罐泡沫堰板的高度及与罐壁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储罐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8 当一个储罐所需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并联安装时,应将其并列固定在支架上,且应符合本条第2款和第3款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储罐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储罐。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9 泡沫产生器密封玻璃的划痕面应背向泡沫混合液流向,并应有备用量。外浮顶储罐的泡沫产生器安装时应拆除密封玻璃。固定顶和内浮顶储罐的泡沫产生器应在调试完成后更换密封玻璃。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33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拉线和尺量检查。
    2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进气端0.3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3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的发泡网前1.0m范围内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放的障碍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4 中倍数、高倍数泡沫产生器应整体安装,不得拆卸,并应牢固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34 喷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检查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2 喷头的安装应牢固、规整,安装时不得拆卸或损坏喷头上的附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顶部安装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上部,其坐标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15mm,室内安装为10mm;标高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15mm,室内安装为±1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即支管两侧的分支管的始端及末端各1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4 侧向安装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侧面,并应对准被保护物体,其距离允许偏差为20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5 地下安装的喷头应安装在被保护物的下方,并应在地面以下;在未喷射泡沫时,其顶部应低于地面10mm~15mm。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的10%抽查,且不得少于4只。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9.3.35 固定式泡沫炮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498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式泡沫炮的立管应垂直安装,炮口应朝向防护区,并不应有影响泡沫喷射的障碍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安装在炮塔或支架上的泡沫炮应牢固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电动泡沫炮的控制设备、电源线、控制线的规格、型号及设置位置、敷设方式、接线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安装总数10%抽查,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36 泡沫喷雾系统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37 泡沫喷雾系统动力瓶组、驱动装置、减压装置上的压力表及储液罐上的液位计应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和操作的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38 泡沫喷雾系统动力瓶组、驱动装置的储存容器外表面宜涂黑色,正面应标明动力瓶组、驱动装置和储存容器的编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39 泡沫喷雾系统集流管外表面宜涂红色,安装前应确保内腔清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40 泡沫喷雾系统连接减压装置与集流管间的单向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介质流动方向。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41 泡沫喷雾系统分区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区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 分区阀与管网间宜采用法兰或沟槽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分区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便于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42 泡沫喷雾系统动力瓶组、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气瓶上应有标明气体介质名称和贮存压力的永久性标志,并应便于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9.3.43 泡沫喷雾系统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2 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3 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4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驱动气体储存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9.3.44 泡沫喷雾系统动力瓶组和储液罐之间的管道应在隔离储液罐后进行水压密封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进行水压密封试验时,应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动力瓶组的最大工作压力,保压5min,管道应无渗漏。
9.3.45 泡沫喷雾系统用于保护变压器时,喷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有专门的喷头指向变压器绝缘子升高座孔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冷喷试验时,观察喷头的喷雾锥是否喷洒到绝缘子升高座孔口。
    2 喷头距带电体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9.3.46 100%型水成膜泡沫液管道的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第9.3.19条的规定。
9.3.47 盛装100%型水成膜泡沫液的压力储罐的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第9.3.10条和第9.3.1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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